我于2005年7月经常感到自身不舒服,经两家医院诊断为右侧卵巢巧克力性囊
肿,需手术治疗,当时我很犹豫,但我当地医院的妇产科医生承诺完全可以以
剥除的方式来治愈此病,并声称完全不影响卵巢的功能,在她的劝说下,我选
择了在她所在的医院实施手术,在术前大夫并未对我交待有可能发生的后果,
也未对我的家人讲,可在实行手术过程中大夫将我的右侧卵巢及附件切除,左
侧卵巢大部分切除,手术中给我实施的是腰部联合麻醉,在术中我一直是清醒
的,可大夫对我的卵巢实行切除并未争求我的意见,也未曾争求我家人的意
见,手术进行3个小时20分,在手术记录单上记载的却是1个小时35分,在术后
我被推入病房后,主治医生告诉我说:“以后我可能绝经了并且有可能出现更
年期症状”,果然在我术后两三天后有忽冷忽热的症状,待刀口愈合后我去医
院治疗,主治医生让我用激素类药“尼尔雌醇”来缓解症状,并且一直用到自
然更年期(大约50岁左右),我只有31岁,孩子才5岁,我很犹豫,又去了几
家医院咨询,大夫都说此药对人体的损害特别大,连续用药3年足以致癌,无
奈之下,我去了中国医大X院做了雌激素测定,结果我的雌二醇指标为12,低
于绝经期的老年人几倍,促黄体生成素的结果是49.3,促卵泡生成素是136。
25,这两项均要高于正常人的几倍,大夫宣布只能靠药物外援给药补充体内雌激
素,维持月经,用药大约55岁(在手术后至去中国医大前连续4个月无月经),并告
诉我用的药物可能使乳腺、肝、子宫等很多器官发生癌变,我本身就有乳腺增
生,情况特别的危险,如不用药,更年期症状又特别的明显,各个器官明显衰
退,无耐现在已经连续用药3个月了,症状才有此缓解,3个月为一个疗程,又
要再接受大夫的治疗了,如此的治疗我无论在经济上,身体上,精神上我均负
担不了,由于大夫的失职及不负责任的做法,使我蒙受了巨大的身体伤害和精
神伤害。因此现特咨询律师,我该通过什么有效的途径解决以维护我的合法权
益,如果提起诉讼,胜诉的机会有多大,有没有诉讼以外的其它途径解决。
附 :手术记录单上,实施手术项内添写的是“右侧卵巢及附件切除,左侧囊
肿剥除术”可在下面的手术过程记录里却左右颠倒,写的是左侧卵巢及附件切
除右侧卵巢剥除术,我当时很疑惑,问大夫究竟切除了哪一侧,可是大夫自己
还是声称是左侧,并将原始的手术记录单实施手术项涂改为左侧切除,右侧剥
除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