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于2005年3月21日与长沙的一家会
计师事务所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至2006年3月20日止。期
间,该会计师事务所未经本人同意、授权擅自作主与长沙的一家房地产评
估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评估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合作合同,将本人在内
的三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转入房地产评估公司。目前,本人要求从房地产
评估公司转出本人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但房地产评估公司以会
计师事务所与其签订了两年合同而拒绝本人转出。由此本人将蒙受经济损
失。为此,本人已向湖南省房地产估价师协会、湖南省建设厅房地产处反
映了本人的情况,表明了本人不认可会计师事务所与房地产评估公司签订
的合同以及本人不受该合同约束的态度并要求从评估公司转出执业资格的
要求。现特请教刘律师,本人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采取怎样的措
施来保障。望刘律师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速答复于我。急切盼望得到您
的答复和指教。
本人的联系电话:13317327574 0732-516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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