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律师你好:
今年我家建房子,由于考虑方便快捷,就包给我家亲戚建房,开始口头协
定多少钱在三个月里建好楼房,口头说好先预付40%的金额建好楼房,建完
再付60%。结果现在已经超过三个月啦,楼房只建好三分之一,他又反悔说
要加钱才行,现在不建啦!(40%已付给他。)当时合同也写了一份,由于
考虑关系走得比较近,所以只写了大概几条条款,合同里的漏洞、不全、连
违约责任都没有写进去。大概只规定三个月多少钱建完。
请问律师,这份合同可否是无效合同?是否可以按照建筑合同标准而
定?如果按那份草率的合同,他已经违约,我们可否要求他陪损失费?如
果到公证处此份合同是否有效?
现在我的意思是不要他建筑楼房啦!换用其它的成包建筑商再接着在原
来的基础上再建是否可以?我可否索得我的损失费?
他家有靠山,我怎么才可以利用法律来维护我的权利?我在现需要法律和
您来帮助我?